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難道『老』是一種罪惡嗎?

性別/年齡雙重歧視,老花眼鏡成壓垮勞工最後稻草。




台北市一名在飯店服務近四年的蘇姓單親媽媽,因為年事漸長眼睛出現老花而必須戴眼鏡,被主管以飯店員工手冊規定「男性可以戴眼鏡,而女性要戴隱形眼鏡」的理由資遣。蘇女於去年七月向市府勞工局申訴,認為該規定涉及年齡及性別歧視,希望能夠恢復工作權,而勞工局最後於去年九月做出「就業歧視不成立」的決議。蘇女事後憤而向中央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出訴願,勞委會訴願審議委員會於本年度三月底已經做出決議,認為飯店該項規定「顯有性別或容貌歧視之疑」,而台北市勞工局「未盡行政機關調查義務」,發文要求查明後重新處分。 
台北市議員李文英、王孝維今天陪同被飯店開除的蘇女士召開記者會,除了控訴飯店業者違法資遣之外,也譴責台北市府勞工局怠忽職守,完全以資方心態處理勞資爭議,淪為打壓基層勞工的共犯。 
李文英指出,勞工局採納資方回應勞工局調查時所謂蘇女「值班時經常發生帳款錯誤」以及「櫃檯接待員外語能力明顯不足」的理由,卻未針對其他同事帳款錯誤情形進行比較,也未細究飯店當初招募員工時對於英語能力的要求,即認為資遣有理,完全是站在資方立場在說話。李文英抨擊,勞工局身為業務主管機關,原本應大力改善女性職場環境,卻貿然在審定書中裁定「男性可以戴眼鏡,而女性要戴隱型眼鏡」和蘇女的資遣無因果關係,審定書中對何以「無因果關係」隻字未提,完全沒有說服力。
 適逢今日郝市府推出「助你好孕」政策,希望能因此提高生育率。

李文英也藉此呼籲國家人口政策應有長期的完整性規劃,而非靠地方首長拼湊式的補貼,淪為選舉綁樁。與其零星給予補貼,不如致力把女性的職場條件改善好。
 
女士說,她為了符合公司規定,跑了很多家眼鏡行,都說老花的隱形眼鏡不能久戴。前兩年因為度數淺,偶爾上班時偷戴老花眼鏡,還被經理威脅「再偷戴就要離職」。她大呼:「難道老,就是一種罪惡嗎?」 
王孝維表示,產業要升級不等於年輕化。凡肉體之軀終究有一天會衰老,該飯店不僅是年齡歧視,對男女外型的要求不一致就是不公平。勞委會的公文都說「顯有性別或容貌歧視之疑」,勞委會認為的「明顯」歧視,台北市勞工局竟然不痛不癢。王孝維說,勞工局一定會將責任推給台北市就業歧視委員會的委員,但其實勞工局長本人就是委員,而且委員會也僅就局本部提供的資料進行書面審理,沒有實質的調查權,對事實真相的釐清著力有限。

勞工局二科科長吳海燕回應,勞工局當初接到蘇女士的案子第一時間就向飯店進行訪談,有關訪談對象及過程基於個人資料保護不便說明。勞工局會依勞委會的指示,在六月中旬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和性別工作平等評議委員會重新調查。如確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中規範的性別歧視,將可處以業者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