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來臨,很多民眾與學生都會趁著休閒到游泳池運動消暑。然而,每天數百名泳客上上下下的泳池水質是否真的符合衛生標準,花錢消費的民眾是否有知的權利?台北市議員李文英和王孝維今天指出,依據「台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游泳池應符合總生菌在攝氏37度培養24小時後,每公撮(cc)不得超過五百個(CFU)。然而,由台北市政府公辦的市立青年公園游泳池總生菌數實際上卻超過1000個,嚴重影響泳客的衛生與健康。
李文英和王孝維表示,依據台北市衛生局自1月至5月針對市區141家業者泳池水質進行抽檢,其中不符規定者共有8家,比例達5%。然而,在這8家之中,公辦游泳池就佔了4家。李文英質疑,台北市政府把公有資源釋放給民間財團,卻不對泳池的水質進行把關,即使明知衛生局的報告在總生菌數方面沒有合格,每天還是照樣開放給泳客使用,這種明知是黑心商品有礙身心卻還是賣給顧客的行為,實在非常不道德。
李文英和王孝維說,8家不符規定的業者全都遭到衛生局開罰兩千元(其中有兩家98年度已因同樣違規事由受罰),目前已經有6家完成改善,只剩萬華區的青年公園游泳池和中山區的沛力雅健康體適能中心尚未改善完畢。議員抨擊,依法違規者可罰一萬以下兩千以上,衛生局不但偏偏挑了最低的金額來開罰,還給了業主充分的時間進行改善。但是未確認水質是否乾淨的改善期間,業者照樣每天營業,不明就理的泳客還是在骯髒的水池游泳,市府身為背後的業主竟未善盡告知提醒的義務,嚴重損害泳客權益。
由於衛生局除了針對大腸桿菌數及總生菌數檢驗之外,也對包含氯抽驗,許多水池的氯都有過高的現象,李文英也建議衛生局往後應該一併公佈,避免泳客因為在氯成分過高的水池中造成結膜炎。
王孝維則認為,往後市府得泳池委外,都應該參考業者經營期間是否曾經被抽檢出不符合衛生標準,而訂定相關限制業者續約的條件。
位於青年公園之內的青年公園游泳池自97年4月1日起由公園路燈管理處委託給遠東鐵櫃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期間至102年3月31日止。依照合約,每個月該委外單位須繳納8萬1千元給臺北市府。
李文英和王孝維說,8家不符規定的業者全都遭到衛生局開罰兩千元(其中有兩家98年度已因同樣違規事由受罰),目前已經有6家完成改善,只剩萬華區的青年公園游泳池和中山區的沛力雅健康體適能中心尚未改善完畢。議員抨擊,依法違規者可罰一萬以下兩千以上,衛生局不但偏偏挑了最低的金額來開罰,還給了業主充分的時間進行改善。但是未確認水質是否乾淨的改善期間,業者照樣每天營業,不明就理的泳客還是在骯髒的水池游泳,市府身為背後的業主竟未善盡告知提醒的義務,嚴重損害泳客權益。
由於衛生局除了針對大腸桿菌數及總生菌數檢驗之外,也對包含氯抽驗,許多水池的氯都有過高的現象,李文英也建議衛生局往後應該一併公佈,避免泳客因為在氯成分過高的水池中造成結膜炎。
王孝維則認為,往後市府得泳池委外,都應該參考業者經營期間是否曾經被抽檢出不符合衛生標準,而訂定相關限制業者續約的條件。
位於青年公園之內的青年公園游泳池自97年4月1日起由公園路燈管理處委託給遠東鐵櫃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期間至102年3月31日止。依照合約,每個月該委外單位須繳納8萬1千元給臺北市府。